法人设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有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设立方式大致有三种:命令主义设立、登记主义设立和依照条例、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法人。法人设立需遵守《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条件各不相同。
法律分析
一、法人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的财产。
法人企业拥有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4)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人设立方式有几种?
概括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设立方式,大致有三种:
1.命令主义设立,即依照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方式设立,自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种设立方式适用于机关法人或国有事业单位法人。
2.登记主义设立。须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设立的法人自登记程序完成时成立。
3.依照条例、章程设立,即国家以法律或统一的章程规定法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凡满足该条件并符合该程序的团体,即取得法人资格。这一程序主要适用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一般我们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也就是企业法人,因为当前我国公司的类型主要就是这两种。而人们场所的合伙企业,其实并不是企业法人,只不过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公司。对于成立法人与成立合伙企业,分别受《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自然需要符合的条件也就不同。
结语
法人设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首先,依法成立,即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取得法人资格。其次,必须拥有的财产,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以区别于其他法人,并具备有序的组织机构和适合经营活动的场所。最后,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的财产以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设立方式大致有命令主义、登记主义和依照条例、章程设立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主要类型,而合伙企业并非企业法人,需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满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企业必须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殖;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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