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郭杜街道香积寺村,子午街道递午村(九村)、北豆角村、子午村,五台街道留村,王曲街道曙光村、罗家湾村、胜利村,灵沼街道东正庄、鲁坡头、回鹤庄,马王街道新旺村,黄良街道北仁村、南仁村、下北良村,东大街道东大村、西大村,滦镇街道上王村、乔良寨、翁家寨、官堰村、施张村,兴隆街道钵鱼寨,细柳街道东庙村、西庙村,五星街道太原庄村、兆丰村、燎原村、晓阳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长安区拆迁村有西寨村、鱼包头村。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长安区:西寨村、鱼包头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通知可知,西安安区拆迁范围为:郭杜街道香积寺村,子午街道递午村(九村)、北豆角村、子午村,五台街道留村,王曲街道曙光村、罗家湾村、胜利村,灵沼街道东正庄、鲁坡头、回鹤庄,马王街道新旺村,黄良街道北仁村、南仁村、下北良村,东大街道东大村、西大村,滦镇街道上王村、乔良寨、翁家寨、官堰村、施张村,兴隆街道钵鱼寨,细柳街道东庙村、西庙村,五星街道太原庄村、兆丰村、燎原村、晓阳村。法律依据:《西安安区关于细柳镇等5个乡镇撤销乡镇建制设立事处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市《关于撤销西安安区细柳镇等5个乡镇建制设立相应事处的批复》(市政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区同意细柳镇等5个乡镇撤销乡镇建制, 设立事处。具体为:撤销细柳镇、杜曲镇、大兆乡、兴隆乡、黄良乡5个乡镇建制,同时设立细柳街道、杜曲街道、大兆街道、兴隆街道、黄良街道。调整后,长安区辖15个街道、2个镇、8个乡:韦曲街道、郭杜街道、滦镇街道、引镇街道、 王寺街道、马王街道、太乙宫街道、东大街道、子午街道、斗门街道、细柳街道、杜曲街道、大兆街道、兴隆街道、黄良街道、王曲镇、鸣犊镇、高桥乡、灵沼乡、五星乡、五台乡、王莽乡、杨庄乡、炮里乡、魏寨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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